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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/13/2007

    期末降临时胡言乱语

    “我想说,当你能看见这本书的时候,关于它的一切已经被我彻底地抛弃了。我把它写下来,就是为了和我的过去一刀两断。这是一个发生在历史背景下的故事,但不 是一个历史故事。我能说的,就只有这么多。我不想再讲它了,以及它所隐射包含的我的过去,它的叙述方式,它的意向,这些所有,由我,在这里向你保证,你再 也不会看到了。”

    在卓越上买了三本小说加两个游戏,打算拜托圣诞回家的人捎回来。招商银行的信用卡奇迹般的还有余额,非常开心的划掉人民币一百多块,一面感慨国内的书真便宜啊真便宜。
    然后自然是闲逛,因颜歌出了新书《桃乐镇的春天》,买下来的同时顺便搜索一下她的所有小说,在《关河》的简介里,看到了上面的这一段话。
    “此商品缺货,暂时不可购买。”卓越在小说封面下面这样写着,仿佛是那题记的一个完美注脚。

    我不知道男生们是不是都有过科学家梦,或者飞行员梦。我只知道身边的女生们,十之六七都有过作家梦,更准确的说法,是小说家梦。
    总有一个故事在心里面。从迷上张爱的那一天,从辗转难眠的那一夜,从情窦初开的那一刻,构思了那样多年。
    那些缠绵,那些宛转心事,那些眉梢眼角,那些意味深长的对白,那些无奈而难以挽回的误会,一切一切在脑海里缠绕的细枝末节,比真实还要清晰。
    故事或许浪漫,或许苍凉。或许动听如一首歌,或许悠长如一声叹息。
    只是没有结局。生命这样漫长,何曾有过真正的结局。

    我知道你心里也有这一篇小说。
    小说里有细雨,有夜色,有杨柳桃花,有燕子金鱼。
    那些来不及出口的话,来不及回忆的梦境,来不及弥补的错误,来不及挽留的人。跃然纸上,栩栩如生。
    只是千万不要动笔。一旦落下笔,一切就全变了样子。
    在变成文字的那一刻,这故事便不再属于你了。
    它本来是你根深蒂固的烙印,在你生命中盘根错节,或许还会开出繁复茂盛的花。一旦写下来,便是剥皮拆骨般的痛苦,将它从自己身上硬生生剥离开来。再回头看的时候,只觉得血肉模糊。
    除非你真的决意抛弃这一切的过往。如同开头那段话所说的,一刀两断。
    再也不会看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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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期末心情低落是正常事情。原谅我上面的胡言乱语──最近酸文是发了很多。
    我已经竭尽全力让自己不再写回忆文章了。今早起得早,突发奇想给Alvin打电话,闲话家常的间隙,他忽然淡淡地问一句:“想家了吧?”
    我顿时说不出话来。去国怀乡,这四个字想想都觉得触目惊心。
    在巨大压力突然消失之后,果然是巨大的空虚啊──昨天做完两个presentation,论文还有两三天的期限,就如此这般感慨起来。
    且忙正事去。
    12/8/2007

    In the end

    I tried so hard and got so far
    But in the end it doesn't even matter
    I had to fall to lose it all
    But in the end it doesn't even matter

    家里电视之外的唯一娱乐设施,是一台八十年代产的三洋收录机,好像是父母结婚时候买的,年纪比我还大。小时候的零碎记忆里面,曾经哪一次被父母反锁在家,这收录机在床头,按下一个按钮,就能听到清亮的童音一字一句地唱:太阳光金亮亮,雄鸡唱三唱,花儿醒来了,鸟儿忙梳妆。
    这是对音乐的最初记忆。后来不知如何学会了调广播功能,开始只是用来听评书连播,后来就慢慢听各种节目。初中的时候,Titanic的主题曲是在广播里最先听到的,当时并不知道电影情节,听来只觉得心酸得不知如何是好,那几天明明阳光灿烂,走在路上却总觉得耳边有海浪的声音。
    高中的时候,作息时间稍微往后挪了挪,开始听午夜节目。其实哈尔滨这座北方城市,所谓午夜节目,那时也只是晚九点到晚十点而已。每天这样一个小时,却足以让一个听众迷恋上一个DJ──那是个叫做金莹的女主播,声音清朗明快,在夜间节目里聊天放音乐,她大概是英文专业,英文歌听得多,因此放的音乐都是陌生新鲜的,然而极好听。那时整个班里,对于英文歌的了解还只是后街西城或者玛丽亚凯莉,而我就在这档节目里,听到Silent All These Years,然后在整个城市里寻找Tori Amos的专辑,竟然最后也没有找到一张。
    大一。初来乍到北京,佟姐姐从家里带一个收音机,听HitFM听得不分昼夜。我便也开始喜欢这个频段的广播,虽然和家里的广播不同,这档广播的外文歌占一半多,DJ都是外语系科班出身,偶尔两句西班牙语,专业得一塌糊涂。那一年,还在学微积分,混新书常用书,北京的天空到了夏天有些苍白,针叶植物被阳光一晒,发出浓重的滞涩气息。坐在新馆一层的窗户旁边做作业,用随身听听广播,广播信号时好时差,总是要把线控挪来挪去,或者干脆握在手上,才能好些。
    之后逛西单图书大厦的时候看到林肯公园的Meteora,记得佟姐姐说过喜欢这个乐队的,就买了回去。宿舍阳台朝西,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,满屋子橘黄的浓稠阳光,我站在佟姐姐的椅子后面,第一次听到这首In the end. 当时听力那样不济,也并不习惯摇滚风格,却也隐隐听到这样几句,似懂非懂,只是奇怪主唱的声线动听得几乎可以用甜美形容,为什么要在最后一刻喊得那样绝望那样声嘶力竭呢。
    之后就有了电脑,有了mp3。随身听埋在抽屉深处,广播几乎不再听了。
    这一下就是四年过去。ipod的FM配件价格不菲,想买的念头在脑海闪了一闪,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。只是到了这里,在搭车去walmart的路上听到熟悉而不知名的歌曲,会想到从前那些白天黑夜,戴着耳机,把线控挪来挪去的时候。那时还总嫌广播里的英文歌太少,而现在,竟是想听中文广播而不可得了。
    In the end, it doesn't even matter.